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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事业单位,我因为家里有事,导致不能上班,我想请事假,不要工资。单位会批准吗?有有关的政策文件吗我是事业单位,导致不能上班,不要工资。单位会批准吗?有有关的政策文件吗

劳动纠纷 2019-08-05 12: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因此,你的情况属于那一种情况,我也无法确定。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
  •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因此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是劳动者的月工资÷
    21.75×事假天数。
    根据小王每月2000元工资计算,小王每天休事假的工资应为2000元÷
    21.75=
    91.95元,由此来看,单位按休一天事假扣您200元工资的计算方法明显不妥,建议可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若还是得不到解决,可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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