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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车辆追尾对方车辆,但是对方有超长现象并驶离现场,我方驾驶员伤残车辆报废,三天后交警找回对方算不算逃逸?我方车辆追尾对方车辆,我方驾驶员伤残车辆报废,三天后交警找回对方算不算逃逸?

交通事故 2019-07-22 08: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车辆追尾后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3.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4.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6.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7.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因为车辆报废保险理赔金额相对较多,所以车辆报废的审核程序也相对严格,都是按照报废标准认定的,并不是车主提交车辆报废保险索赔申请就可以被认定的。对于一些小的交通事故一般以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为主,保险公司会计算相应的汽车维修费用。
    如果符合车辆报废标准,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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