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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小企业,十多年来一直用现金交易,老板年收入五十万以上。但我知道他未交一分税。算不算偷税漏税?如何举报?老板年收入五十万以上。但我知道他未交一分税。算不算偷税漏税?如何举报?

合同纠纷 2019-05-13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此罪名。2009年《刑法修正案
    (七)》第3条将《刑法》原第201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但管辖的具体行为和案件范围与原偷税罪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  “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 如果企业被举报不正当的竟争和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工商机关应依据工商法律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处罚决定下达后,注销公司,工商机关是不会批准的,会要求先履行行政处罚。
      对于注销公司后,法人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注销,罚款也就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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