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卖二手房,交了定金,因对方房屋没有解押导致比约定的时间迟了两天天交首付算违约吗?且不退回定金,这样是谁违约?交了定金,因对方房屋没有解押导致比约定的时间迟了两天天交首付算违约吗?且不退回定金

房产纠纷 2019-05-14 11: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额的违约金,这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首先要明确买卖双方是谁存在过错,如果买方存在过错,卖方有权不退定金,反之,买方有权主张双倍退还。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