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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给伤者垫付医疗费,现在伤者岀院要交费发票结帐,我用手机给交费发票照相能做证据吗?能证明那钱是我交的吗?交通事故我给伤者垫付医疗费,我用手机给交费发票照相能做证据吗?能证明那钱是我交的吗?

交通事故 2019-07-13 22: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2、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因为现在的车辆都有交强险,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承担部分抢救治疗费用。这是最保险的赔偿。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 事故,交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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