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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购房合同写着6月31日前完成交易手续,但是实际没有6月31日,想问这合同上的时间节点有法律效应吗?谢谢!我的购房合同写着6月31日前完成交易手续,想问这合同上的时间节点有法律效应吗?

股权转让 2019-05-20 09: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买房办贷款不要劳动合同,买房和办理贷款,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通常不用劳动合同。
      
    一、一般银行贷款都需要工资证明以及工作证明等。
      
    二、如果没有工作或者没有固定的收入,是不可能贷款的。
      通常,买房和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 一、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二、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在办理住房交易手续过程中,除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三、住房交易手续费按以下标准计收:   
    (一)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 50%。   
    (二)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担。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   
    五、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六、住房交易手续费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费用,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平调、扣缴、截留。   
    七、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   
    八、上述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各地此前制发的有关住房交易手续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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