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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拉架被一男人打伤.估计不够成轻微伤.只是脸部轻微红肿.膝盖紫.小擦伤..请问不调解情况下派出所怎么处理对方

调解 2019-06-08 13: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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