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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邻居因为一点琐事发生口角,两个人厮打一起致使对方头部弄出两道伤口,去医院缝合共计十三针,这能构成轻伤害吗你好律师我和邻居因为一点琐事发生口角,去医院缝合共计十三针,这能构成轻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19-06-20 07: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构成轻伤,可以依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如果上方能够达成合意最好,不能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 如果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害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躲不是办法,也躲不过去,通缉了就要终身追究,建议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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