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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公公婆婆付的首付,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但还有四 五年按揭,我要他加我名字上去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公公婆婆付的首付,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五年按揭,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 2019-06-10 23: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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