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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已婚男生的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是谁?现在孩子的户口跟着男方和他的妻子.这种情况下未婚女方和男方妻子谁才是孩子的监护人?

离婚 2019-05-17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系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则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而对监护人予以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指定监护的情形,非经法定程序由原指定单位批准,当事人不能自行变更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其他对子女明显不利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确定由另一方单独负责监护。
    当监护人不适宜继续作监护人时,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可对该监护人予以撤换。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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