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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朋友准备离婚,可是不知道去哪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请问一下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的地方是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吗?

离婚 2018-07-31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 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 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
  • 包头居民与香港居民离婚登记需哪些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包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程序:


    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当场颁发离婚证。


    三、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申办材料:


    (一)内地居民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出具: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四、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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