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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辆3个多月的车停在停车位上被一辆开着的车撞了,现在车已经在雅安修了,他是不是应该给我们车辆损坏费,如果不给的话,我们可以起诉他吗?我有一辆3个多月的车停在停车位上被一辆开着的车撞了,是不是应该给我们车辆损坏费,我们可以起诉他吗?

损害赔偿 2019-07-02 14: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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