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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在校被初三学生打成轻微伤,我的小孩是初二,今年13周岁,应向对方要求怎样赔偿?住院费是6千多元,还有什么须要对方赔付的条款?请律师帮助!我的小孩在校被初三学生打成轻微伤,我的小孩是初二,应向对方要求怎样赔偿?还有什么须要对方赔付的条款?

离婚 2019-06-14 19: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的,并不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即可。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定如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精神病人实施侵害行为致人轻微伤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其进行赔偿,至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需要根据上述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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