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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年前和我老婆结婚,给了彩礼,买了三金,办了酒席。当时他不愿意办理结婚证,就一直没有办理。现在他说要分开。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宜。我在年前和我老婆结婚,给了彩礼,买了三金,当时他不愿意办理结婚证,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宜。

综合法律 2019-05-14 1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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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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