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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吃饭,当时我在大厅,包间里面有手机在响我就拿起来了,觉得是捡的就占为己有,可警察找到我说我盗窃,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情况会怎么样?判刑吗,要是判会多久我在饭店吃饭,可警察找到我说我盗窃,请问一下我这情况会怎么样?判刑吗,要是判会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6-26 13: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保外就医要进行鉴定的。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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