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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借钱给一个人,他说在2016年12月以前还给我,但是现在还没有还给我,借条什么都有,还有证人,他们都按手印了,现在我打电话他也不接,请问我怎么办?我以前借钱给一个人,但是现在还没有还给我,借条什么都有,请问我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6-20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108条、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综上,借条是比较有利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客观证据,但没有写借条,只要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存在的证据,确实充分,债权人想维护自己的债权,是没有问题的汇款单可以证明,债权人给债务人给付了金钱。通话录音,可以对该笔汇款的性质进行债权的准确定性。
    符合上述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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