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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营运车,晚上喝了点白酒,第二天早上五点多开车,碰到查酒驾,吹出来是21,车和证被扣,罚款5000元,人放了,要到窗口处理,请问还拘留吗?驾证能不注销吗?在深圳营运车,晚上喝了点白酒,第二天早上五点多开车,罚款5000元,请问还拘留吗?驾证能不注销吗?

交通事故 2019-06-07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你好,按照规定,酒驾指被检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指被检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你要确定对方属于酒驾还是属于醉驾。
    3、如果属于酒驾,会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顶包的行为如果被发现,也是会被治安管理处罚的,15日以下的拘留和罚款。
    5、如果是醉驾,醉驾的人是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会被处以一至六个月的拘役,这是刑事处罚。
    6、对于顶包的人是涉嫌包庇罪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此,不要这样去做,是有风险的。
  • 需要拘留或者拘役的,应当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罚款1000到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照,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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