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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是放民间高利贷的 以前都是我得员工收利息和本金,后来我们因为别的事情不愉快了,他收得利息和,本金都拿走了大概,有三万多元,他算犯罪么,可以起诉诈骗么我以前是放民间高利贷的 以前都是我得员工收利息和本金,他收得利息和,他算犯罪么,可以起诉诈骗么

公司企业 2019-05-15 13: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网络诈骗案进行起诉:对于数额达到诈骗罪的诈骗案不能直接去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应当向公安局报案,网上不能报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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