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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说把房子归我个人。我再婚了,但是房子还没过户也还没拟订相关证明和合同,目前和再婚的丈夫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请问目前这个房子属于谁?是我个人的财产吗?离婚后,但是房子还没过户也还没拟订相关证明和合同,请问目前这个房子属于谁?是我个人的财产吗?

离婚 2019-05-14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第十七条第
    (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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