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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将借款人商品房所有权直接变更到其名下作为借款担保,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出借人就以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借款人的房子直接抵顶借款,借款人如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出借人将借款人商品房所有权直接变更到其名下作为借款担保,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借款人如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诉讼 2019-08-18 11: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贷款不还的后果:
      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数个保证人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数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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