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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骑电动车闯红灯被电三轮车撞击住院,后切除脾脏,为8级伤残,住院时对方付了约1万元医药费,请问后面对方该赔偿多少?我们该怎么索赔?交警划的责任为我方80%,对方20%。为8级伤残,住院时对方付了约1万元医药费,请问后面对方该赔偿多少?我们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 2019-05-17 0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电瓶车相撞发生事故的,也是交通事故范围的,要立即报警,有警察勘查现场,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于电瓶车基本都不是机动车范围的(个别比较大的电动车经交警鉴定可以划为机动车范围)所以赔偿起来也比较简单,把双方的损失都加在一起,然后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承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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