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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我36岁,2016年2月份心脏病做了手术,一直在家休养,单位想买断工龄,给予经济补偿,我已在本单位工作了9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我想问一下能补偿多少钱?请问一下律师,单位想买断工龄,给予经济补偿,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我想问一下能补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05-30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退休金因为个人缴费和退休时社平工资等因素差异区别,不因买断工龄和在职不同。对于买断工龄的,需要视当地社保政策对以前的工龄是否作视同缴费年数计算。
    2.无论是实际缴费年数还是视同缴费年数,都要达到最低缴费门槛才能领取养老金,一般是15年,有个别地区针对老国企职工是10年,有极个别地区是20年以上的。
    3.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最好补缴这几年欠缴的钱,也是为了将来多领取点。
    4.至于缴费年数是多少,是否达标,可以凭社保帐号和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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