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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烧伤左手手指,医院诊断证明为百分之三,2-3度烧伤,我有工伤保险,公司只答应给走保险和本人的工资和饭补。别的赔偿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扔在住院治疗,能评上伤残吗?电弧烧伤左手手指,医院诊断证明为百分之三,我有工伤保险,别的赔偿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能评上伤残吗?

保险纠纷 2019-05-22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造成的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一般在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有且只有一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属于事业单位,一般从属于当地的人社部门。
  • 需要先做工伤鉴定然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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