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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离职,前几个月去原单位调档发现,档案以及职称资料因与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员工有过节,被扣在该名员工手上,索要无效,请问我怎么拿回自己应得的职称证以及档案,非常感谢我于2011年离职,档案以及职称资料因与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员工有过节,请问我怎么拿回自己应得的职称证以及档案

综合法律 2019-05-22 10: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再行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工作,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动工作到其他单位。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公司有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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