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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暴离婚我可以分到财产吗?我们上班的工资全部在我老公那里,他如果全部转给他爸的名下我有办法拿到钱吗

离婚 2018-06-08 23: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遗漏财产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分割。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欢迎来电咨询。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 离婚纠纷中通常会涉及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后依然拿不到财产,可以凭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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