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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骑摩托车在红绿灯路口,等绿灯通行,绿灯时开始前行,左边是汽车,我爸超车时,被汽车往右别了一下,摔倒,交警认定我爸全责,我爸花了一千块医药费,请问这是事故中,汽车方可以不赔偿的?交警认定我爸全责,我爸花了一千块医药费,请问这是事故中,汽车方可以不赔偿的?

交通事故 2019-05-20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司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时,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肇事人积极主动赔偿,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肇事人是否应当在肇事后马上垫付差旅等费用,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一般交警在事故发生后,都会要求司机先拿出部分钱来安葬死者。如果司机愿意先交付部分赔款,双方应当在书面协议上注明是什么钱。
    这不应当影响以后的索赔。至于最后应当赔偿多少,需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在短时间内,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
    委托律师之后,由律师代理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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