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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我丈夫在单位乱搞男女关系,几乎不回家,也不和家里任何人联系,工资也很少拿回来,请问单位有责任吗?劳动法有没有什么规定,这种行为公司该怎么处理?家属有没有权利找领导说理?工资也很少拿回来,请问单位有责任吗?这种行为公司该怎么处理?有没有权利找领导说理?

刑事辩护 2019-05-30 06: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首先是申报工伤认定,然后待医疗期满后申报工伤鉴定。
    如果工伤鉴定能评上等级(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必须赔偿的。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劳动局)支付,否则由单位支付。
    如果不能评上等级,只能报销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
  • 对于因工资引起的劳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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