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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公司的出纳,我们公司走两个股东,上个月股东个人借外面人的钱运作了两次生意,现在钱回来了,其中另外一个股东不让我把钱还给法人,说如果有转给法人就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应该转给法人我是我们公司的出纳,我们公司走两个股东,上个月股东个人借外面人的钱运作了两次生意,是否应该转给法人

公司企业 2019-07-01 11: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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