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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一下,我是做人事的主要负责企业的招聘,工作一直做得很好做了3年多。现在我提离职公司不同意还告诉我如果我执意要走他们就会在同行封杀我,让别的公司不能录用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做人事的主要负责企业的招聘,现在我提离职公司不同意还告诉我如果我执意要走他们就会在同行封杀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5-24 0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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