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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递员,12月30号上午给客户大电话说让放超市,我说1点半放超市,你两点就拿。但是客户第二天去拿,说丢了。让我索赔,2499元。我应依照什么规定赔偿?按照哪个法律条文需要给他赔偿?说丢了。让我索赔,我应依照什么规定赔偿?按照哪个法律条文需要给他赔偿?

损害赔偿 2019-07-29 1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不知道你否是网络购货所产生的纠纷了,最重要的先让快递公司承认电脑在运输过程存在损失的事实,如先快递书面写电脑在运输过程产生损坏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如是网网购,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卖家再凭你的快递证明要求快递赔偿;
    三、快递背面是有一条款说明最高赔偿的金额,这但个条款是否有效也是有争议,因为这是一条格式条款,并且明显加重你的义务。
    四、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 快递弄丢了东西,一般按以下标准赔偿:  
    1、如果寄件人的快递保价了,应当按保价价值赔偿;  
    2、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快递资费的5倍赔偿。  以下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  a)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b)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  c)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2、《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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