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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静海买的房子,已过完户。当时没看见下水道里面有跟细管,得在邻居家换,他家非要钱,要不不让换。房主也不给协调,我这房子不想买了,能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吗?这下水道属于房子问题吗?我在静海买的房子,房主也不给协调,我这房子不想买了,能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吗?这下水道属于房子问题吗?

房产纠纷 2019-05-14 19: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合同不能说撤销就撤销的,要符合相关要件的。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等。如果开发商不赔偿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应该到法院起诉,就是先提交起诉状,接着就是等待法院开庭了。
    因此对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
  •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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