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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欠什么网上贷款啦,。可是我没带,但是他把我的信息都能正确的说出来,这钱我没借,我要是去当地的派出所立案他说把立案回时给他发过去,这钱就不要啦,我要是立案啦,我以后怎么做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欠什么网上贷款啦,我要是立案啦,我以后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19-06-12 1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借贷行为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期间如果不存在诈骗等犯罪情形,借款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应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否则,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处罚,同时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第六十九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等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 1、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在网上借款签了合同,对方没下款,说明对方没有履行合同应尽的义务,可以主张合同不成立,即借款不存在。
    2、如在网上借款签了合同并不是在现实中签字,属于电子交易,对方必须有向你付款的凭证,若你在规定的时间不还, 对方才可以起诉。
    3、若虽是网上借款,但是在现实中在借款合同签字的,具体要看合同内容,看具体付款方式。如是转账方式付款的,对方无理由起诉;如是写明现金借款的,对方可以仅凭一纸合同对你起诉。
    4、如合同真是写明是现金借款,建议收集关于对方未付款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等,以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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