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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打人家轻伤二级,在看守所四十五天,后取保候审,现在一年多了,现在又叫我过去会不会要坐牢啊!

刑事辩护 2018-07-31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数额需要计算确定。
  •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不存在坐牢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公安机关也可以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不再追究治安责任;调解不成或拒绝调解的,可对行为人罚款、挽留。
      如果有其他目的打人致轻微伤,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比如以杀人的故意造成的轻微伤,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只是未遂而已。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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