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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他老公在城里住贷款楼,房子是她们共同买的,买房不久之后他妻子就得病了。他老公月入九千,他妻子患病无劳动能力,老公不要妻子,而且不给治病,请问他妻子该怎么办?他妻子可不可以告他弃养。他妻子患病无劳动能力,而且不给治病,请问他妻子该怎么办?他妻子可不可以告他弃养。

争议解决 2019-06-15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定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为保障受伤害职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质帮助的基本权利和劳动就业的基本权利提供了依据。
    第四个方面的意义就是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职工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提供了政策、标准依据,也保护了受工伤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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