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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在我居住的小区买个地下车位,不慎将收据丢失了,但购车位合同还在,原开收据的开发公司已注销,又成立了新公司,我找了售车经办人和会计,签字证明我买的车位已收款。不知行不行,以后能交易吗?A6年前在我居住的小区买个地下车位,但购车位合同还在,签字证明我买的车位已收款。以后能交易吗?

房产纠纷 2019-07-02 2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股东共同认定公司章程
    由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有公司住所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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