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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民营企业要来我们村征用近200亩的土地,用来建猪场和饲料厂,我想问下他们的土地征用是属于以租代征来使用呢还是属于设施农用地。乡镇府的工作人员每年每亩给700元人民币五年付一次四十年付清。有家民营企业要来我们村征用近200亩的土地,我想问下他们的土地征用是属于以租代征来使用呢还是属于设施农用地。

综合法律 2019-07-10 10: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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