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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是政府安置房,全小区大约有1500户,入住有十年了,近800户业,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800户业主有相当大部份业主将房屋出租出去了,实际入住业主就不能达到过半数,能否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是政府安置房,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实际入住业主就不能达到过半数,能否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房产纠纷 2019-06-11 14: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业主委员会具体成立条件是: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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