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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人因嫉妒我迫害我和我的儿子,利用他人进行心灵,精神伤害,用心术攻击,无声无息敲门,恐吓我们逼迫等,走到哪里就跟踪到哪里!在新环境利用他人人身攻击,破坏母子感情!我应该怎样追究她的责任与赔偿?利用他人进行心灵,精神伤害,在新环境利用他人人身攻击,破坏母子感情!我应该怎样追究她的责任与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5-27 14: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身攻击是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侵害 是物理性质的 在某些网站上随意的诽谤、侮辱别人 涉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是侧重于精神层面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人身攻击不论是精神还是物理的,都要赔偿
  • 一般情况下,有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但不好举证。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外情确实存在,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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