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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询问几个问题吗、我上个月老板给我做担保人,向别人借了两万元钱、给我,利息是两千,一万块到手八千块,一个月后还不起就给利息四千块。问题是现在快到时间了别说两万块钱了。就是利息都付不起怎么办。可以询问几个问题吗、我上个月老板给我做担保人,向别人借了两万元钱、一个月后还不起就给利息四千块。

债权债务 2019-05-17 18: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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