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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男方,经相亲认识的女方,未正式结婚未扯结婚证,女方未成年男方已成年。过各种礼金共计13万多,现在感情不合适,女方也执意不和男方生活在一起。想提出分手请问能让对方把礼金退回来吗?能退回来多少?女方未成年男方已成年。现在感情不合适,想提出分手请问能让对方把礼金退回来吗?能退回来多少?

离婚 2019-06-18 1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的22周岁,女的20周岁才可以登记结婚。未成年人是指不足18周岁的人,当然不可以结婚(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的了。但有的人只是举办婚礼,以夫妻身份同居生活,不登记,这样是违法的。
      未成年人不应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了 , 而且其父母也不应该允许他们结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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