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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孩子母亲离家出走一年,我和孩子母亲没有结婚证,孩子有出生证明。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派出所需要联系孩子的母亲。孩子母亲家人回避,不提供孩子母亲的联系方式。请问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给孩子上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我和孩子母亲没有结婚证,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请问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给孩子上户口。

离婚 2019-05-16 05: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收养的孩子如何申报户口?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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