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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4个月了,公司品牌在商场要撤柜,而且撤柜之后淮安就没有这个品牌的柜台了。我的合同期是到2018.7.31现在还没有到合同期,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保险谁交?以后产假怎么办?还有底薪可以拿吗?我现在怀孕4个月了,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保险谁交?以后产假怎么办?还有底薪可以拿吗?

保险纠纷 2019-05-26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关于保护孕妇的规定有很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其他权利等等。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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