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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河南的我老婆是贵州的,昨天我们去我家里这边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但是我老婆的户口本内页常驻人口上面没有盖章,登记处的人不给办理,说是一定要有盖章才可以,但是贵州那边的派出所又说不需要盖章,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昨天我们去我家里这边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登记处的人不给办理,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离婚 2019-06-08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户口无直接关系。劳动者想变更户口,需要到迁入地取得准迁证,凭借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将户籍在迁入地落户。
      各地户籍政策不同,需要先向迁入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后再依照流程办理。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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