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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三轮车逆行撞了一个电动,当时对方说腿疼动不了,就报警去了医院,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方张口要1万私了,我当场回绝,后来起诉我,现在法院给我打电话给我寄传票,我有必要告诉对方地址吗,还有我能不去吗。?就报警去了医院,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来起诉我,我有必要告诉对方地址吗

交通事故 2019-08-13 17: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21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车辆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首先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如果你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你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则由你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你根据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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