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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和另外一名学生在学校晚自习回教室时发生冲突,期间另一名学生先动手泼了俺家孩子一身开水,俺孩子回击也泼了她一身,起了水泡。她现在在XX院住院了,俺家孩子穿的厚实,伤势较轻,问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分别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俺孩子回击也泼了她一身,俺家孩子穿的厚实,问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分别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6-08 0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冲突。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 一般来说,侵权责任应当由侵权方进行赔偿,但是,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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