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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伤者,我和老婆驾驶非机动车受伤住院交警认定我和车主负同等责任。老婆无责任.对方车主只有交强险,车主在我住院期间拿了1万元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元。我自己是个体经营者,住院67天,伤情鉴定八级,我应该找对方车主怎么赔偿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元。伤情鉴定八级,我应该找对方车主怎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19-06-17 1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伤情鉴定是用来对案件性质进行界定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话,则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是轻微伤,则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就可以。
    2.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事赔偿的依据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而不是伤情鉴定。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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