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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父亲离婚了,孩孑判给父亲,而孩子上大学全部费用我承担,父亲甫婚,婚前有一套A名字是父亲的,我净身出户,孩孑结婚,A应由谁负担,我没再婚,我离婚后买了一套新房,赠与儿孑,儿媳妇闹离婚,这和我有关系吗?我在国外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我和孩子父亲离婚了,而孩子上大学全部费用我承担,我净身出户,我离婚后买了一套新房,这和我有关系吗?

离婚 2019-07-12 19: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净身出户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可以的,只要依照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净身出户中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关于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

  • 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小夫妻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俩名下,或者有赠与协议约定是赠与当事人双方的住房,那么该住房产权属于小夫妻共有的财产。  父母可以在夫妻俩离婚时授权收回赠与夫妻俩的住房,因为小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该住房产权,严重违背了父母赠与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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