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1月28号晚17.30左右,我在超车时,前面一辆无牌摩托车也正好超一辆自行车,随后我将摩托车上的两人,和自行车的一人,挂到,都受伤住院了。随后报案,车被交警拖走,我在医院已垫付了一万多元,现在没钱了,我该怎么办?车怎样取出来?谢谢车被交警拖走,我在医院已垫付了一万多元,我该怎么办?车怎样取出来?

交通事故 2019-06-22 16: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遇到突发案件,尤其是涉及人身损害的,最快捷报案方法就是打“110”。为提高效率,使公安局及时进入情况,还应当注意方法。
      报警人应当报告案(事)件主要情况,并在详细回答警方问话后方可挂机,同时,报警要做到发音清晰、表述明了,必要时,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还应派员到就近路口接车,以防贻误战机,扩大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后,实践中车主提车时间: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