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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拆迁了,只有我们跟婆婆在,家中还有三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了。。女儿嫁出去了现在目前女儿回来想跳出来分家产,可是一百多的平方,而这一百平方是公公婆婆建的当时这样,,现在女儿有权利分,要怎么分,法律上是不是儿子先分了,在来女儿。。我们这里拆迁了,女儿嫁出去了现在目前女儿回来想跳出来分家产,现在女儿有权利分,要怎么分,法律上在来女儿。

拆迁补偿 2019-06-05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承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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