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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同事跟我住在一起,吃完饭喝了酒,晚上十二点左右我们一起回的家,到家后我先下的车,他去找停车位停车,第二天早上又听说,他在晚上一点半左右,在回老家的途中,发生车祸去世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一起吃饭的同事负多大的责任?同事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同事跟我住在一起,发生车祸去世了,我们一起吃饭的同事负多大的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5-24 07: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对于工伤事故,需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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